新疆开展教培工作的做法既符合国家法治精神和要求,又体现了国际社会反恐、去极端化的原则和理念。
新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法》和《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修改完善了《新疆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法〉办法》《新疆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
中国法律区分了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并规定了不同的执法司法主体和处理程序。其中,视具体违法或犯罪情节不同,有的由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行政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有的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后,由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有的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由审判机关依法审理定罪处刑。
具体在、极端主义违法犯罪案件中,依照法律规定,视具体情节及当事人表现,除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由审判机关定罪处刑的外,有的案件是由公安机关等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处理,有的案件是由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些不同的处理方式和程序,恰恰体现了国家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教育挽救的方针。为了贯彻标本兼治的原则,中国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对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人员,新利体育还规定了帮教、安置教育等措施。
新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法》《新疆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法〉办法》《新疆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等法律法规,设立了教培中心,开展帮教等工作。目前进入教培中心的学员有三类:一是被教唆、胁迫、引诱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或者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情节轻微新利体育,尚不构成犯罪的人员。二是被教唆、胁迫、引诱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或者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新利体育,有现实危险性,尚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主观恶性不深,能够认罪悔罪,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自愿接受培训的人员。三是因恐怖活动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被定罪处刑新利体育,刑满释放前经评估仍有社会危险性,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在刑满释放后进行安置教育的人员。对第一、第三类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法进行帮教或安置教育。对第二类人员,则本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打击少数、挽救多数,对认罪悔罪、自愿接受培训的人员,在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对其进行帮教。
新疆开展教培工作的具体法律程序是,由有关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行为性质和情节进行认定,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其中,对第一类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处理,由教培中心进行帮教;对第二类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侦查,检察机关经审查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由教培中心进行帮教;第三类人员在刑满释放前经评估具有社会危险性的,依据人民法院决定在刑满释放后进行安置教育。
对上述人员,通过“集中培训、寄宿学习、实践培养”等多种形式开展免费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并在学员考核达标后颁发结业证书。学员结业后,可以自主择业,也可以由有关部门协助安排就业新利体育。
新疆教培工作也符合国际社会有关公约、倡议中明确的基本原则。新利体育作为国际社会负责任的一员,中国积极支持联合国在国际反恐合作中发挥主导和协调作用,坚持遵循《联合国》和其他国际法原则准则,支持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一系列反恐决议,大力推动《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60/288)全面实施。目前,中国已加入《制止爆炸的国际公约》《制止向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制止核行为国际公约》《反对劫持人质国际公约》等国际反恐公约。此外,新利体育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中国与有关国家缔结了《打击、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合作打击教育培训、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构想》《上海合作组织反公约》《上海合作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合作打击、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19-2021年合作纲要》《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和阿富汗共和国关于打击、毒品走私和有组织犯罪行动计划》等文件。
联合国《防止暴力极端主义行动计划》(70/674)报告指出,贫困、失业、缺乏就业机会和教育程度低,以及暴力极端主义团体随意歪曲和利用宗教信仰、族裔差异和政治思想体系等方面是形成暴力极端主义的背景和成因。行动计划建议,防止暴力极端主义必须扩大应对措施,更早介入,消除促成暴力极端主义的因素,用预防措施配合打击暴力极端主义新利体育。行动计划提出,将国家发展政策与可持续发展目标保持一致,消除一切形式的贫困,确保优质教育,让全民享有终身学习机会;为暴力极端主义团体的人提供教育机会和经济机遇,鼓励其脱离暴力极端主义团体;向青年提供继续学习机会、职业培训资源、创业才能培养。新疆开展教培工作正是中国落实国际社会反恐、去极端化倡议及其理念的具体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