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网报道:“双减”已经进入第三年。经历了前期的“攻坚克难”阶段,“双减”的下一程正在向“久久为功”迈进,并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常态化、系统性。今天,教育部公布《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内容共涵盖二十条,从校外培训监管工作中关于人员、材料、时间、收费、竞赛等方面全面规范,为校外培训日常规范管理提供法律保障。为此,记者采访了参与《条例》起草工作的法律界专家,对其中的部分要点进行详细解读。
《条例》精神主旨与《“双减”意见》一脉相承。《条例》的出台,将推动《“双减”意见》各项举措形成长效机制,让校外培训管理更加法治化制度化,促进其真正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从法治角度依法解决退费、跑路及安全等难题,并维护合规机构权益,防止违规机构“劣币驱逐良币”。
什么才算校外培训?亲属、朋友之间的无偿性辅导是否也可视为校外培训?在此次新出台的《条例》中,就对校外培训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学校教育体系外,面向社会开展的,以中小学生和3至6岁学龄前儿童为对象,以提高学业水平或者培养兴趣特长等为主要目的,有组织或系统性的教育培训活动。
同时,《条例》还就培训机构的名称给出了明确的规范。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培训机构应体现培训服务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不得含有歧义性或误导性词语,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得使用与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类学校相混淆的名称,故《条例》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的名称应当载明“培训”字样。
在《条例》中,首次提出教研人员不得从事校外培训活动。此项规定将防止与课程教学、考试命题密切相关的教研人员,通过开展或参与校外培训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及考试招生工作新利体育。
《条例》提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组织或参与组织面向中小学生及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等级考试、竞赛,不得公布培训对象的学业成绩和排名。
此前,部分等级考试和竞赛层层转包,委托培训机构进行报名、组织考试、评奖评审,甚至将考点直接设在培训机构。如此则极新利体育易引发等级考试和竞赛主办方与培训机构的利益勾连,不仅对学生和家长造成不公平的影响,也不利于培训行业的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教育培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规定,严禁培训机构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也有相关要求。
为落实素质教育要求,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的不良倾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减负三十新利体育条)》等皆明确规定,学校及教师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同理,校外培训机构也承担着素质教新利体育育的任务,也应参照执行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的要求。
此外,《条例》同时提出鼓励、支持少年宫、科技馆等开展校外培训,丰富课程设置、扩大招生数量。明确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引入质量高、信用好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多举措满足学生合理的多样化教育需求。